自雇移民(Self employed)是加拿大商业移民其中一种类型。自雇移民是凭借申请人在文化、艺术, 体育领域的特殊技能及成功经历,可以爲自己制造就业机会,并对加拿大的经济、文化、艺术做出贡献。因此,自雇移民适用于知名的艺术家、作家、设计师、音乐家、运动员等; 或是农场主及杰出的小型企业业主也可申请(至少有两年的管理经验)。一位成功的自雇移民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特殊的才能、专业水平,可以在加拿大成功创立生意,该生意将对加拿大的文化、艺术具有实质的贡献,并且能够养活自己及一家人。
申请人的经济条件比投资移民低;
申请人既不需要像投资移民一样购买基金,也不需要像企业家移民在报到加拿大后必须开办生意,对有特殊贡献的演员和运动员及农场主来说是一个有效的项目;
没有附加条件,年龄限制不严,但是年龄影响评分;
具备基础英文能力,可自行处理业务,没有严格的语言要求;
一人申请,全家移民。
申请时间通常较投资移民略长,一般要几年时间。
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具有国际、国内认可的高级专业资格和专业水平,或者证明自己具有特殊的才能及成就。
须证明净资产均在五万至十万加元左右 ( 农场主另当别论 );
有意及有能力在加拿大成功地建立或购买生意;
能够为自己创造就业机会;
对加拿大的经济、艺术、文化体育等方面有所贡献。
通常采取评分的方式遴选合格的候选人:
Factor 1: Business experience 商业经验 | Maximum 35 points 最高35分 |
Factor 2: Age 年龄 | Maximum 10 points 最高10分 |
Factor 3: Education 教育 | Maximum 25 points 最高25分 |
Factor 4: Ability in English or French 英语或法语水平 | Maximum 24 points 最高24分 |
Factor 5: Adaptability 适应能力 | Maximum 6 points 最高6分 |
Total 总分 | Maximum 100 points 最高100分 |
Pass Mark 通过分数 | 35 points 35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