探亲签证(Visitor Visa)是家庭成员(通常是指父母或配偶)前往加拿大探访在加工作,定居或是留学的子女(或配偶)所需要申请的一种签证, 属于因私临时居民访问签证(temporary residence visa)的一种。探亲签证的成功与否取决于邀请人和申请人双方的条件。
邀请人如果是学生,则看中邀请人的学习成绩。
邀请人如果在加拿大工作或已经移民,则看邀请人的收入、工作,报税及家庭经济状况等。
申请人的条件更重要。申请人在中国是否有紧密的联系(好的职业,房产,投资,配偶,子女等)、国际旅行记录等都是签证官着重考虑的因素。当然,如果邀请人在加拿大有稳定工作,丰厚的收入,良好的报税记录,申请人的条件差一些也可以申请到探亲签证。
申请人需要提供:
邀请人需要提供:
通常签发多次往返签证,签证有效期到护照到期的前3个月,最长可近10年。每次入境通常可停留半年,到期时需离境或申请延期Visitor Record。
持探亲签证入境时,大多数情况下海关都会告知离境期限,更有甚者直接标注在护照上,一般都是入境日往后推算180天。
如果申请人想继续合法居留在加拿大,那么就要申请访问许可(Visitor Record)延签。延签通常会给180天的居留时间。成功的关键是要有很客观,人道的理由。
文件清单